光緒十七年二月十三日/公元1891年3月22日《申報》:巡撫銜、督辦云南礦務唐炯片:再,據礦務公司稟稱,本年自五月至七月,晝夜大雨,七月后又復瘟疫大作,各廠不能施工,而所募砂丁五六千人,慮散役后一時招募難集,留養廠中,加以改鑄銅磚,賠累耗折,是以數月以來,公司虧墊甚巨。幸賴借發銀10萬兩,始將九起二批、十起頭批京銅趕辦齊備。現在,滬渝各埠股本難招,商
光緒十七年二月十三日/公元1891年3月22日《申報》:
巡撫銜、督辦云南礦務唐炯片:
再,據礦務公司稟稱,本年自五月至七月,晝夜大雨,七月后又復瘟疫大作,各廠不能施工,而所募砂丁五六千人,慮散役后一時招募難集,留養廠中,加以改鑄銅磚,賠累耗折,是以數月以來,公司虧墊甚巨。幸賴借發銀10萬兩,始將九起二批、十起頭批京銅趕辦齊備。現在,滬渝各埠股本難招,商號又因前欠未清,不肯再借,而各廠日有起色,需用甚繁,無從籌措,誠恐功虧一簣,有誤京運大局。懇請借發銀30萬兩作為公司辦銅底本,十年扣收,以竟前功而維京運等情前來。
臣查所稟各情委系實在,當公司開辦之初,一切尚無端倪,自未便以公帑輕擲嘗試,又集股正形踴躍,商力頗克自支,更無庸公家接濟,雖迄今將及三年,費本至70余萬,幸而各廠已有成效,止冀從此日見豐盈,乃當吃緊之時,商力已竭,若不亟為接濟,深虞半途而廢,既非體恤商情,更恐賠誤京運,此后無人復敢承辦。
臣權衡輕重,不能不允其所請,借發銀30萬兩,飭司十七年起按批扣收2萬,公司得此巨款接濟,自顧成本,不能不竭力籌辦,俾京運逐年加增,自亦不待十年即可扣收清楚,似于京運、商情兩有裨益。至前借10萬兩,臣于十起頭批已扣回4萬兩,合并聲明。所有接濟公司緣由,理合附片具陳,伏乞圣鑒。謹奏。
奉硃批:戶部知道。欽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