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緒十三年十二月初九日/公元1888年1月21日《申報》:杭州織造奴才廷琦跪奏,為《部定織務金染【古時官服、織品、貢品等織物上所用的金質飾物】各價減成過巨,實不敷辦,謹繕單分別核減,仰懇天恩俯準,以全要工》,因戶部行知申明《織務例定章程》規定“金染各項,照市價報銷者,核減三成,與例價不甚懸殊者,即規復例價,如照定價辦理者,酌量核減”,金錢、金葉等皆
光緒十三年十二月初九日/公元1888年1月21日《申報》:
杭州織造奴才廷琦跪奏,為《部定織務金染【古時官服、織品、貢品等織物上所用的金質飾物】各價減成過巨,實不敷辦,謹繕單分別核減,仰懇天恩俯準,以全要工》,因戶部行知申明《織務例定章程》規定“金染各項,照市價報銷者,核減三成,與例價不甚懸殊者,即規復例價,如照定價辦理者,酌量核減”,金錢、金葉等皆用真金,目前市肆金價年貴一年,按照光緒十年之例,已不敷購買,且金匠日缺,須優給工資,難期招徠。金染定價,難以遵辦,請予加價。硃批:戶部議奏。欽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