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緒十年四月二十七日/公元1884年5月21日《申報》:四月初九日抄有滇撫奏請開辦云南五金各礦,其中章程一切,頗稱詳盡,而于使商抽厘二事,尤為的當,于此見中國自然之利,本自無窮,特中國無人焉?……中國自仿泰西風俗,集股糾銀以來,目下市情愈加竭蹶,言官入告,亦有言開礦集股之非。而滇撫所陳,云南礦務,則實以集股招商為總纜。不知時勢地段各有不同,固不可執
光緒十年四月二十七日/公元1884年5月21日《申報》:
四月初九日抄有滇撫奏請開辦云南五金各礦,其中章程一切,頗稱詳盡,而于使商抽厘二事,尤為的當,于此見中國自然之利,本自無窮,特中國無人焉?……
中國自仿泰西風俗,集股糾銀以來,目下市情愈加竭蹶,言官入告,亦有言開礦集股之非。而滇撫所陳,云南礦務,則實以集股招商為總纜。不知時勢地段各有不同,固不可執一而論也。
前明之時,機器未行,動需人力,礦務又多任廠臣,行之不善,勞民傷財,其害不可究詰……今日則不然,泰西風氣漸入中華,機器之用較人工之便,相去不止倍蓗,泰西各國無不以開礦而致富強,其效固有深切看明者。中國既與西國通商,則必取其所長,補我之短。泰西以機器開礦而取之無盡,今中國連年開辦制造各局,于機器一道,亦多耳熟能詳,且礦產之多,據西人言,不啻遍地皆是。茍能因時制宜,用西法機器盡力開采,則礦產之利,其用無盡。
……
或曰,滇南地界,越南法國連年用兵于越,彼其意非專在越也。蓋欲由越窺滇而覬覦其礦產耳,中國能堅持不下,則法人不可過滇池一步,華人尚可自保其礦產。今中法和約新立,兩下罷兵,云南許其增一通商埠頭,若此,則是云南一省與法為鄰,設法人而欲侵占礦業,又將何以阻之?然正惟如此,而開礦之舉更不容不汲汲矣。若華人自棄礦利,彼不覺生心焉?……當軸者,曾竊及于此也耶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