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治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/公元1873年5月17日《申報》:國債一節,盛行于泰西而獨不通行于中國,蓋中國以堂堂君上,與民借貸,似有傷于國體也。不知圣王治世,每以理財為急務。夫君之于民,且猶指臂之相連者也。故圣人曰百姓足,君孰與不足?百姓不足,君孰與足?是君與民,本氣誼之相連,亦何不可以有無而相濟耶?況誠能應時付納,不爽毫厘,上下均以誠意相孚,則亦何傷
同治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/公元1873年5月17日《申報》:
國債一節,盛行于泰西而獨不通行于中國,蓋中國以堂堂君上,與民借貸,似有傷于國體也。不知圣王治世,每以理財為急務。夫君之于民,且猶指臂之相連者也。故圣人曰百姓足,君孰與不足?百姓不足,君孰與足?是君與民,本氣誼之相連,亦何不可以有無而相濟耶?況誠能應時付納,不爽毫厘,上下均以誠意相孚,則亦何傷于國體乎?今觀泰西諸國如帑款絀則借貸于民,帑款盈則償還于民,上無支絀之虞而下有得息之利,較之抽厘納捐,較及錙銖,半歸糜費侵蝕,其相去利益,奚啻天壤哉?倘中國果能效行,則如治河道、造輪船、濟軍餉以及通商利用等諸大政,頃刻所需數千百萬,不難應手而得。其中有益于富強者,誠非淺鮮矣。
頃聞香港中外新聞載《國債數目》一則,因附論,及之入管窺之見,知博有心世道者一哂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