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使英法大臣曾紀澤摺:《法國要求在中國流通其貿易銀元》光緒五年六月二十四日(1879年8月11日)竊臣于光緒五年四月二十二日(1879.6.11)接據法外部瓦定敦咨稱:法國現議鑄造大圓銀錢,用之安南等處地方,并擬用之附近各國,甚愿貴國家收受此錢,通行天下,并望海關衙門準其收用;前準美國之多拉銀錢通行各處,法國新之錢亦可收用,懇請轉奏等因。臣不敢壅于上聞
出使英法大臣曾紀澤摺:《法國要求在中國流通其貿易銀元》
光緒五年六月二十四日(1879年8月11日)
竊臣于光緒五年四月二十二日(1879.6.11)接據法外部瓦定敦咨稱:法國現議鑄造大圓銀錢,用之安南等處地方,并擬用之附近各國,甚愿貴國家收受此錢,通行天下,并望海關衙門準其收用;前準美國之多拉銀錢通行各處,法國新之錢亦可收用,懇請轉奏等因。臣不敢壅于上聞,謹將法外部來咨照譯漢文,恭呈御覽。
伏査美國之多拉,華語稱曰花錢,每元重合廣東市平七錢二分銀色約九成有馀,流行中國沿海各省垂數十年。浙江一帶商民行用,每元兌換足銀,價值早晚不齊,或值銀七錢三四分,間有增至七錢五六分者。
其非沿海省分,江西、安徽、湖北、湖南等處,近因茶葉貿易,花錢亦漸通行。今法國易鑄銀錢若干,成色輕重與美國花錢大略相仿,則事同一律,久之商民必有與美花錢攙雜互用之一日,目下自不必設詞拒之。且事茍便于民生,一任流通,未始不足與錢法相輔。
惟法錢初入之時,百姓偶有遲疑不肯收受之事,亦在意中。我國家只當俯順商情,不能緣以官法。且花錢不入于稅餉,無關于則例,商民如未通行,亦斷無由官吏三令五申,強使收受之理。我國家于商民生針,純任自然,固可以明告該國,使知法錢可與美錢一律看待,而不能格外邀求利益也。
至于所請海關收用一節,查與中國各項稅課征收足銀之例不合,亦與美國花錢只由中國商民通行之例不合,似難照準。事關銀幣大政,準駁之間,務宜詳審,可否飭下總理衙門暨南北洋大臣核議,轉行到臣,咨復法國外部之慮,恭侯圣裁。
奉旨:該衙門知道。
附來照:
謹將接據法國外部瓦定敦來咨照譯漢文,恭呈御覽。
為咨請轉奏。事:
竊照法國國家現在定議鑄造大元銀錢,為安南屬地之用,錢之式樣與美國北邊買賣銀錢相似,一面有法國國家圖記,與本國微有不同,一面錢紋系王冠上花圈,圈內刻有比阿司脫爾得高墨爾司字樣(臣紀澤謹譯:法語比爾阿司脫爾,系另一種錢名,得字作之字用,高墨爾司系言通商,比阿司脫爾得高墨爾司,即通商之另一種銀錢也),圈外刻有各商希勒法蘭腮司字樣及銀之成色分兩(臣謹譯:法語各商希勒系言安南,法蘭腮司系言法國,各商希勒法蘭腮司,即法國屬地之在安南者也),成色計一千分有九百分凈銀,每個重二十七格拉模零一格拉模千分中之二百一十五分(臣謹譯:格拉模系法語分兩名目,計每個銀錢合中國分兩約重七錢二分),圓徑得每買特爾中一千分之三十九分(臣謹譯:買特爾系法語尺寸名目,計圓徑合中國一寸一分)。
此錢現將趕緊制造,不用之安南,并擬用之附近各國,敝國甚愿貴國收受此錢,通行天下,并望貴國海關衙門準其收用。此等方便之處,以前既準美國之多拉通行(臣謹譯:多拉即言美國通行之花錢),現在法國新鑄之錢貴國亦可收用。但法國國家必須候奉貴國回信。敝國深信貴爵大臣因此必能據情轉奏北京朝廷,遵達敝國之所求,不勝盼望之至,須至咨者。一千八百七十九年六月初六日外部大臣瓦定敦押。
《清季外交史料》,卷 1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