軍機大臣奕?等折:《呂佺孫仿鑄外國銀元之議窒礙難行》咸豐五年四月二十四日(1855年6月8日)內閣抄出福建巡撫呂佺孫奏以銀兩仿造洋錢而裕經費一摺,咸豐五年四月初三日奉殊批:軍機大臣會同戶部議奏。單并發。欽此。……臣等公同悉心詳核,實有窒礙難行者。洋錢之流布,止于江、浙、閩、廣用之,他省則遷地弗良。即沿海各省所用洋錢,如核撫所稱,蘇板、浙板
軍機大臣奕?等折:《呂佺孫仿鑄外國銀元之議窒礙難行》
咸豐五年四月二十四日(1855年6月8日)
內閣抄出福建巡撫呂佺孫奏以銀兩仿造洋錢而裕經費一摺,咸豐五年四月初三日奉殊批:軍機大臣會同戶部議奏。單并發。欽此。……
臣等公同悉心詳核,實有窒礙難行者。
洋錢之流布,止于江、浙、閩、廣用之,他省則遷地弗良。即沿海各省所用洋錢,如核撫所稱,蘇板、浙板,式樣不一,其成色美惡,商賈最精于辨認。向來內地所造者,一經鋪戶之手,立辨不行,此礙難仿造之明證也。
今如該撫所奏,官為仿式制造,每錢一元,需用成本火耗七錢二分,支放果抵銀九錢,尚可獲利。但市肆長落無常,既不能強民以定價,則仍必隨市為低昂,是用錢仍與用銀無異。或鑄造已成而不能行用,徒費工料,終于經費有捐無益。
至該撫條款內稱引普爾錢文,其幕即用回字,廓爾喀之錢,背用唐古忒字。是新疆之錢行之新疆,式樣皆由部頒發,文字皆翻譯能通。
如該撫所進樣錢,鑄造夷人形狀,其字樣又非聲教所同,而以內地錢法,做照外夷式樣,殊屬有乖體制。
查沿海通洋諸省,購辦洋銅最易,各省皆奏鼓鑄呈進樣錢。與其為此創制,徒乖政體,而法有難行,何如講求銅政,精籌大錢而民便于用。況鉛鐵各錢因地制宜,其鑄息皆倍于此。惟在各督加意籌劃,自足以資搭放而裕餉需。
所有該撫奏請仿造洋錢各省通行之處,應毋庸議。
咸豐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奉旨:依議。欽此。